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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脂边境分流管理未取得许可文件 不准进口

【记者陈维强/台北报导】财政部表示,各国双边贸易统计数据基准不尽相符,其差异性必然存在,针对外界质疑台日海关工业油报关统计数量有落差,特别强调此一差异性,并指出该部已与卫福部、农委会、经济部等主管机关跨部会合作推动输入油脂边境分流管理,如厂商未取得任何主管机关之许可文件,不准报运进口,严格边境管控。

外界提出台日海关贸易统计资料,指日本出口至我国与我国自日本进口的油品数据「兜不拢」,财政部特提出二大说明,一、进口商在进口国申报的货品税则号别,与出口商在出口国申报的货品税则号别不同;二、统计国别的基准不同,出口贸易统计以货物输出最终目的地国家为基准,进口贸易统计则以货物原产地国家为基准,例如自生产国以外国家进口该生产国产制的货物,该生产国不会列入出口贸易统计,而进口国则会列入对该生产国的进口贸易统计。

配合经济部国贸局公告增订食品、饲料或工业等复合输入规定,财政部表示,该部已与卫福部、农委会、经济部等主管机关跨部会合作推动输入油脂边境分流管理,并自十月三十一日起开始执行。凡报运进口油脂皆须申报用途,如属食品用途,须向卫福部食药署申请检验;如属饲料用途,须取得农委会许可文件;如属工业用途,须取得经济部工业局许可文件;如属生质柴油用途,须取得经济部能源局许可文件,海关始得办理后续通关作业。